2017湖南平江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招聘公告【招4人】
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及(平編發〔2017〕1號)文件核定編制計劃,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平江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產業扶貧中心工作人員1人、金融扶貧中心3人,二個崗位合并招聘,錄用后由單位分配到崗。
三、招聘范圍
平江縣在職的大學生村官
四、招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品行好,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 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9年8月8日至1982年8月8日期間出生);
(三)最低學歷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17年9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熟悉word、excel等基本的辦公室應用軟件;
(五)能吃苦耐勞,適應高強度、快節奏的工作狀態。
四、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共3天。
報名地點: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8樓會議室(804室)
2、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應根據招聘公告的相關要求,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和縣委組織部提供的村官證明,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張。報名人員現場填寫《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報名要求
報名時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確保材料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對違反誠信報考規定,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變造相關證件、證件來源不合法等惡意獲取考試資格的行為,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工作由平江縣人社局負責組織。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生成。
(一)開考比例。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的招聘計劃數。如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要放寬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同意核準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脫貧攻堅相關政策知識,不指定考試教材。筆試實行百分制。
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總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崗位類別實際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的平均分的85%計算,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筆試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時間:8月25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和方案另行發布。面試工作原則上要求在筆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面試實際參考人數達不到規定的競爭比例的崗位,按同一場次同一組評委實際參考面試人員的平均分的80%計算。
(四)綜合成績計算及公示
考試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從到低分進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同分優先處理辦法
如招聘綜合成績相同的,按下列方法處理:1、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 2、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歷層次較高者優先;如再相同,以專業技術職稱較高者優先。
六、考核體檢
由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擬定的程序和標準組織考核和體檢,依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對入圍人選等額進行考核和體檢。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體檢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體檢標準和辦法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考核和體檢分合格和不合格。因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等各種原因出現人員缺額的原則上不予遞補,確因工作需要急需用人的,經招聘單位申請,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方可遞補,限遞補一次。
七、聘用管理
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并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實行崗位管理,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
八、招聘紀律
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關于公開招聘、公開考試錄用、公開選拔等工作的“八嚴禁”紀律規定》(湘組發[2012]12號)等文件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九、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 0730—6292370
紀委監察局 0730—6263535
原標題:2017年平江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公告)
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