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婁底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局屬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3人】
市體育、市藝術館系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事業單位。因事業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市體育2名,市藝術館1名。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婁底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精神,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文體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政治素質好,有開拓創新精神;
(四)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健康體檢標準;
(五)具有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年齡及專業條件要求。
三、實施步驟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婁底人社網、政府網、文體廣新網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截止報名開始日止不少于7個工作日。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綜合總成績、體檢合格人員及擬聘人員公示均統一在婁底人事信息網上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
2、報名地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人事科,聯系人:戴意凡、伍暉、李國文,聯系電話:8229300、8231600、15197800988。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并只限本人報考,不能請他人代報考。報名人員須本人持其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2張1?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等現場報名。市體校、市藝術館分別負責本單位報考對應崗位人員專業資格的初審,市文體廣新局負責終審。
(三)開考比例
開考比例: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該比例的不予開考,但特殊崗位達不到該比例,經市人社局批準可降低開考比例。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整個考試由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市紀委、市人社局全程指導和監督。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識考試分值占20分,專業知識考試分值占80分。專業知識考試范圍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筆試時間與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人選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對達不到該比例的特殊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可適當降低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其中按1:1的比例參加面試的,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錄取。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評委為7人。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成績的合成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筆為考生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折算,面試成績折算及考生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
參加體檢人選按考生綜合總成績,根據同一報考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人員計劃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體檢由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市紀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全程指導、監督。體檢醫院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選定,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自理。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在報考崗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核對象。遞補不得超過1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由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上述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核對象,每個崗位遞補次數不得超過1次。考核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不合格對象:①受紀律處分在處內的;②受刑事處罰的;③因犯錯誤被單位開除的;④違反計劃生育的;⑤公開招聘時有弄虛作假行為;⑥因犯錯誤被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論的。
(八)公示
對考核合格的人員,經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放棄造成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九)審批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按規定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分別由市體校、市藝術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同時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原有單位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如試用期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十)公開招聘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安排,嚴禁對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五、紀律要求
(一)招考工作要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凡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等親屬關系的,必須回避。
(二)招考 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嚴格審查,嚴守“八嚴禁”,各個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把好招考工和每個環節的流程關,對工作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從嚴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報考者要嚴格遵守招考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要真實準確,符合報考規定。凡考場作弊、弄虛作假、偽造學歷等及不服從安排和無理取鬧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者,將依法依紀懲處。凡參考人員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第30號令)處理。
原標題:婁底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關于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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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文體廣新局
2017年8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