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9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關于抓好<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黔人社廳通〔2017〕221號)的有關規定,經納雍縣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納雍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崗,并報經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畢人社復〔2017〕453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9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因事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詳見《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招聘專業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公布的《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及教育部《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設置。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9年8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2017年應屆畢業生2017年12月31日前須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
(五)作“納雍縣戶籍或生源”限制的職位,限截止到2017年8月8日戶籍在納雍縣或納雍縣生源的人員。“納雍縣生源”是指原為納雍縣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縣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二)截止2017年8月8日,仍在服務期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和“納雍縣駐村特崗扶貧工作人員”;
(三)截止2017年8月8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后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四)截止2017年8月8日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五)截止2017年8月8日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