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9人】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具體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具體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及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作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情況之一或2017年應屆畢業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再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在整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合同鑒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五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有參加其他單位招聘、工作調動、辭職等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十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7—3531064(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錄股)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
(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密切關注招聘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辦另行通知。
原標題: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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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