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烏蘭浩特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3人】
烏蘭浩特市第一、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各崗位面試不限比例,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范圍,名單在上述網站上公布。
3、對資格復審出現缺額的,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時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全部遞補進入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的報考范圍和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填錯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復審資格,責任自負。
6、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身份證(或護照)、戶口薄(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人事檔案或學籍檔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參加高考時為興安盟戶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原興安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項目人員”崗位的應聘人員,屬于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的,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供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7、凡在資格復審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證件、證明和檔案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七)面試
1、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方式見招聘計劃表,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和考官公布。
3、面試環節,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須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4、應聘教師(教輔人員)崗位和“蒙漢兼通人員”崗位人員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人員可選擇蒙古語或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對于實際到場參加說課試講或技能操作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分數線(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對于實際到場參加結構化面試各崗位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6、面試工作由盟負責。命題須按照規定入闈命制或委托專門考試機構命題,雙方須簽訂協議書。試題命制、印刷、接轉、保管和啟用等環節必須符合規定,整個過程派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
7、根據面試需要設立考官組,一般由7人以上組成。
8、面試須使用標準化考場。面試結束后,應將試卷、《考官評分表》、《應聘人員成績匯總表》以及面試音像資料等原始材料建檔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八)公布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筆試綜合成績(含民族加分)×50%+面試成績×50%;
2、烏蘭浩特市第一、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3、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九)體檢與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進行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
烏蘭浩特市第一、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進行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
進入體檢的應聘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各崗位應聘人員參加體檢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3、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4、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