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宣恩縣民族實驗小學教師遴選公告【招4人】
為加快宣恩縣教育改革和發展,適應城鎮化建設快速發展的需要,發揮實驗教學教研的引領作用,經宣恩縣教育局研究并報請縣編委同意,決定面向縣內外中小學公開遴選宣恩縣民族實驗小學教師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
宣恩縣民族實驗小學教師4名,其中語文教師2名,數學教師1名,英語教師1名。
本次遴選的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為12級或保留10級待遇。若上一級專業技術崗位出現空缺時,可按《宣恩縣民族實驗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方案》參與競聘。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㈠ 遴選范圍
宣恩縣內外201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編制的在崗初中及小學教師,縣內各鄉鎮和縣直義務教育同一學科擬調人員不得超過2人,以2017年春季學期崗位所在單位計算(借調人員只算借入單位,不算借出單位)。
㈡ 遴選人員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扎實的教學功底,良好的道德品行,工作勤奮,業績突出;
3.具有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
4.具有公開遴選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的體檢標準);
7.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語文、數學學科專業不限,英語學科專業與遴選崗位學科相同或相近,報考者近3年(2014年秋季學期至2017年春季學期)來必須有一年從事所報學科教學工作;
8.報考語文學科(崗位)的教師普通話等級達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報考其它學科(崗位)的教師普通話等級達二級乙等以上(含二級乙等);
9.縣外報考者須提供工作及教育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10.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執紀執法機關調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的。
三、遴選方式
筆試、面試與考核相結合。
四、工作程序
㈠ 發布公告
由宣恩縣教育局在中國•宣恩網、宣恩教育信息網發布公開遴選公告,同時通過在張貼公告的辦法,廣泛宣傳,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和公開。
㈡ 報名與資格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