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河區事業單位及“369人才工程”特招醫學院校生招聘公告【招176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信人社[2016]77號、《?河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人字〔2007〕41號)、豫衛發[2015]2號、信衛[2016]21號、信衛辦[2016]214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我區45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7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報考?河區區直事業單位的對象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已招聘(錄用)到事業單位(公務員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2、報考?河區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崗位的對象為:有醫學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河區衛計系統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符合招聘崗位年齡的要求,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符合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定要求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即在讀的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方法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8日至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
?河區人力資源市場(詳細地址:信陽市民權街南段寶石橋大轉盤東側,乘6路、9路市內公交車可到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