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滄州市招聘企業合同制人員公告【招150人】
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就業需求,為解決生活困難軍隊退役人員就業問題,經研究,擬在我區生活困難軍隊退役人員中招聘企業合同制工人,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2010年12月31日前退役,退役后在勞動人事部門無就業記錄,且生活困難的我區軍隊退役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及其他非法活動,未參與、組織、策劃、煽動非法上訪活動。存在以上情形的一票否決。
(三)具備勞動能力。
四、招聘名額及崗位:
計劃招聘人數:150人,其中消防人員13人(30周歲以下,持有B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單位保安58人,社區保安64人,城管環衛15人。
五、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20日。
(二)報名地點:滄州港誠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南大港勞動局社保大廳)。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軍隊退役人員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退役證及立功受獎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免冠小二寸照片4張,并填寫《南大港生活困難退役軍人招聘審批表》。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所有證件進行審查。
(三)考試:
1、理論考試:考試內容包括《兵役法》、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滿分30分。
2、面試:組織有關人員對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進行面試,滿分30分。
3、加分條件:
(1)軍齡每一年加1分;
(2)中共黨員加2分;
(3)服役期間任班長的加2分;
(4)獎勵:一是立功:每獲得一次集體三等功加2分,集體二等功加4分,集體一等功加6分,個人三等功加4分,個人二等功加10分;二是嘉獎:每獲得一次連級嘉獎加0.5分,營級嘉獎加1分;三是表彰:每獲得一次士兵(士官)榮譽稱號加2分;
(5)傷殘軍人(適應工作要求)十級加1分,九級加2分,八級加3分,七級加4分;
(6)場直戶口和非農業戶口退役人員(含退役后農業轉場直戶口人員)加5分;
(7)享受低保待遇人員加3分。
以上分值累計記分。
(四)初錄:
依據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加分),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初錄人員。如末位總成績并列并超計劃時,同時錄取。
(五)政審:
政審內容包括檔案審查、調查相關部門有無違法犯罪和不良行為記錄,由戶口所在地社區或分區出具現實表現證明。
(六)體檢:
對初錄對象有無傳染病或重大疾病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從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錄用:
由滄州港誠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和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用為消防人員、單位保安、社區保安、城管環衛,由勞動服務公司和用人單位共同管理。
七、待遇:錄用人員工資參照我區國有企業職工待遇執行,享受企業職工五險一金。
八、有關問題的說明
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或報名后未按規定參加考試的人員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人員一經錄用,必須服從分配,不服從分配者視為自動放棄。
3、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錄用資格。
4、農業戶口退役人員被錄用后,退出農業戶口人員原享受的一切待遇。
5、招聘人員上崗一年后,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進行適當調整。
6、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三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表現再行續聘。
本公告自2017年8月10日起生效,相關問題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關于在生活困難軍隊退役人員中招聘企業合同制工人的公告
南大港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7年8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