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日照市嵐山區海洋與漁業局 執法船、消防船船員招聘公告【招12人】
經嵐山區政府同意,受日照市嵐山區海洋與漁業局委托,嵐山區興嵐勞務派遣服務中心為其招聘執法、消防船船員,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擬招聘船員12人。(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
三、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海洋事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記錄。
2、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船長可適當放寬,不超過45周歲(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3、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信息處理能力,原則性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富有團隊合作精神、創新精神。
4、適應長期海上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綜合服務中心二樓大廳窗口(嵐山區財政局西鄰)。
3、報名咨詢電話: 0633—2607113;15969905793。聯系人:鄭經理。
4、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可以證明個人能力和崗位要求的材料(職業資格證、榮譽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2),誠信承諾書1份(詳見附件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審查不合格將被取消應聘資格。由嵐山區興嵐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會同嵐山區海洋與漁業局組織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