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樂陵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19人】
根據工作需要及編制空缺情況,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從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中公開選調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科員及九級管理職員職位。具體職位見《2017年樂陵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有較高的綜合文字水平;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計算至2017年8月10日);
5、具有公務員(參公)或事業編制人員身份(不包含專業技術人員);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8、作風扎實,能適應經常加班和外出調研;
9、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組織處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現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的;
6、干部管理權限不在我市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人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