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江口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3人】
(四)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
報名的考生于2017年9月6日9:00—9月8日17:00期間登錄“江口縣人民政府網門戶”或“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按以下辦法實施。
考試實行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
(一)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示。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辦招聘辦”統一組織,資格復審按照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資格初審人員具體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末尾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4.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如仍在崗的“四項目人員”須提供共青團江口縣委或縣引導辦(項目辦)出具的服務期滿2年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四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定向招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我縣服務滿兩個聘期且至今仍在崗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需縣引導辦出具服務滿兩個聘期且至今仍在崗和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及駐江(口)部隊的隨軍家屬”職位的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隨軍家屬”考生,需提供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手續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駐江(口)部隊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的考生,連續任村干部滿1屆(或連續任職3年)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須提交由所任職的鄉(鎮、街道)出具的任職文件;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須提交由縣民政部門出具的當選證書和鄉(鎮、街道)出具的報考證明,并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報考。以上任職文件和當選證書由鄉(鎮、街道)和縣民政局經辦負責人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另行加蓋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或政府(辦事處)公章,符合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均須提供由所任職的鄉(鎮、街道)出具的連續任村干部滿1屆(或連續任職3年)以上且仍在職的證明。
7.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須持戶口簿;報考職位有生源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就讀高中(初中)《畢業證書》或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源證明。
8.由“縣招聘辦”組織資格初審人員《招聘簡章》規定,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復審,主要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復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簽上資格復審人員姓名),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在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不再聯系下一人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招聘簡章》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其名單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布,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教育系統(招聘單位代碼101職位)實行專業技能測試,其他類職位均實行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另行通知。
(五)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招聘考試總成績5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5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如考試總成績出現末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另作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在網上進行公布(網址同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