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福州大學輔導員招聘公告【招9人】
福州大學創建于1958年,地處福建省省會福州市,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鑒于我校事業發展的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2016、2017屆畢業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屆別認定以該認證書年份為準;認證書等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4.報考者須為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滿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職務(指校、院學生會或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團委副書記或團總支書記,校、院團委或學生會或研究生會部長、副部長;校、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學生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學生藝術團團長、副團長;正副班長、正副團支部書記;校易班學生工作站站長、副站長;校電臺臺長,校報記者團團長及以上職務)。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學生干部經歷不作要求。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門戶網站(http://www.fjrs.gov.cn)、福州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網(http://rsc.fzu.edu.cn)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26日。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者登錄福州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fzu.edu.cn/zpsys/),按系統要求填寫《2017年福州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點擊“確認提交”按鈕(一經提交,不得更改;未點擊“確認提交”不予初審)。報名時應明確具體崗位。
3.現場確認:2017年8月29日。
應聘者請攜帶本人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7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的,應書面學歷學位真實性)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福州大學人事處(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區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福州大學行政北樓東221辦公室)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已參加工作的應聘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網上報名后,未經現場確認報名無效。
4.報名繳費:現場確認時,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員應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文件繳納考試考務費80元/人(考試考務費一旦繳交恕不退還)。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或應聘者隱瞞事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6.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在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公布后,登陸福州大學人才招聘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辦法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 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屆畢業生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經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公示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州大學人才招聘網站(網址:http://rsc.fzu.edu.cn)。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