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佛山市禪城區事業單位人員和區直機關單位雇員招聘公告【招79人】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報考本次招錄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中的一個職位,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3、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7)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等材料。
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視為放棄錄用。
5、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當天。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在報名表中詳細記錄相關工作經歷,并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注意:在取得全日制學歷畢業證前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職位工作經歷)。
6、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五、資格審查
由招錄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經區委組織部審核后,符合報考資格的由區委組織部發給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水平以及適應職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也可視考試情況統一劃定及格分數線。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統一為公共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統一在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禪城區委組織部(http://zzb.chancheng.gov.cn/)公布。
(二)面試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和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考生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總成績,政府雇用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按5:5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和考核
根據擬錄用人數,各招錄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原則上面試單科成績低于該科總分60%的不得列為體檢人選。事業單位人員招考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機關單位雇用人員招考體檢參照現行廣東省招考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束后,根據考生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考察。
八、公示、錄用及有關待遇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錄人選,名單在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佛山市禪城區委組織部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棄或公示結果影響錄用等原因導致招錄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研究決定。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工資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其中,新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前是在職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錄用前是應屆畢業生或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一年;新錄用的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原標題:2017年禪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統一招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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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單位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一覽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xls
4.各單位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一覽表(機關單位雇用人員類).xls
中共佛山市禪城區委組織部
2017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