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泰州市高港區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10人】
4、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泰州市高港區2017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一份(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需正反打印)。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3)畢業證書。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教育等)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6)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
(7)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2張。
(8)留學歸國人員、赴臺陸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9)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自身的條件,對照《公告》規定,自行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每人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2)區衛計委依據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中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辦理報名手續。凡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3)考生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按照《高港區2017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執行。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考生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的,可憑所學專業的課程表在報名現場向招聘單位提出專業添加書面申請,招聘單位在審核其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由高港區衛計委向高港區人社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高港區人社局及時在現場和指定網站上發布《專業添加目錄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申請提交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29日下午5:00。凡未提出添加,以及招聘單位未同意或高港區人社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現場及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報考的專業。報考崗位中專業要求為具體專業的不予專業添加。
6、報名費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憑有關證件減免考試費用。
7、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由高港區人社局報泰州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由高港區衛計委在規定時間內通知考生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地點:高港區衛計委(高港區港城東路369號,衛計委五樓)。
考生自辦理報名手續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寫的電話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如因改號、停機等原因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自負。
(三)考試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筆試由高港區人社局、高港區衛計委統一組織,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內容:解剖學、生理學、診斷學、藥理學、衛生法律法規等相關內容。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同時公布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四)資格復審
考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考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專業知識)。
資格復審時,考生根據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提供報名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參加體檢的社會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事業單位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對不能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體檢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