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泰州市高港區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10人】
(五)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工作由高港區人社局、高港區衛計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等文件執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高港區衛計委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七)公示
高港區衛計委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高港區人社局審核并在高港區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高港區衛計委按規定程序報高港區人社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聘用通知書。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逾期不報到(時間以《聘用通知書》上注明的報到時間為準),視為聘用審批后自動放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出現缺額的崗位,不遞補。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由本人自謀職業。
根據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事廳、江蘇省衛生廳《關于印發〈關于深化全省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人通〔2001〕66號)文件規定,對連續兩次考試未能取得相應執業或專業技術資格的聘用人員將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組織領導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高港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23—86966071(區衛計委)
0523—86966546(區人社局)
監督電話:0523—86966163(區紀委、監察局)
指定網站:
高港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aogang.gov.cn)
原標題:泰州市高港區2017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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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泰州市高港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