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化德縣鄉鎮財政所招聘公告【招12人】
1、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考試內容以報考專業基本知識為主。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以上開考,達不到比例不開考。筆試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
(2)考生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以擬招聘崗位人數和進入本崗位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2)應聘者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否則不準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
(五)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排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確定體檢人數。體檢在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完畢,主檢醫生和分項體檢醫生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應聘者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缺額從參加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
招聘工作過程中筆試、面試、體檢及擇優確定聘用人員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結果,均在化德電視臺及相關媒體公示7天。在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反映有違反聘用規定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
在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聘用人員,由人社部門正式行文辦理有關手續。
1、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及辦法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轉正定級。
3、聘用人員自聘用文件下發之日起不服從分配或在15日內不到崗者,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474—7900430(化德縣人社局)
0474—7902731(化德縣財政局)
監督電話:0474—7902144(化德縣監察局)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原標題: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公告
化德縣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