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垣曲縣人民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使用幼兒教師考核公告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政府購買服務暫行辦法》(晉政辦發〔2014〕39號)和垣曲縣人民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使用260名幼兒教師方案》要求,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符合考核條件的考生有55名,為切實做好本次幼兒園教師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小組
經縣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使用幼兒教師領導組的同意,成立考核小組,負責本次幼兒教師考核工作,共下設考核小組3個。
二、考核原則
考核工作要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結合本縣實際,以科學的評價機制調動廣大幼兒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幼兒教師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努力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
三、考核對象
符合報名條件,已在我縣公辦幼兒園工作滿一年以上且一直在崗的臨時幼兒教師。
四、考核內容
(一)履行崗位職責情況(15分)
1、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積極進取、顧全大局、團結同事,為人師表、關愛學生;(5分)
2、工作勤奮、教學嚴謹,服從組織安排,沒有無故遲到、早退、曠缺課等現象;(5分)
3、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扎實做好教育教學及師德師風建設等各項工作。(5分)
(二)業務能力情況(15分)
1、上課:能勝任所帶班級的教學工作;(5分)
2、撰寫教案:能熟練撰寫教案;(5分)
3、保教工作:組織活動有創新、有意義,積極開展各項課外活動等。(5分)
(三)學習、培訓情況(15分)
1、按要求參加省、市、縣、鄉()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效果顯著;(5分)
2、積極參加校內外教研活動,每年主講公開課2-4節以上,撰寫2篇以上教學反思總結;(5分)
3、虛心好學,主動聽課,每年聽課達相關要求;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有摘錄教育、教學信息資料筆記。(5分)
(四)工作業績情況(40分)
1、教學成果(以參加各項活動、課外活動取得的成效為依據);(20分)
2、教科研成果(以本人所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為依據);(10分)
3、受表彰獎勵情況(以本人所提供的榮譽證或表彰文件為依據)。(1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