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忠縣城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遴選27人簡章
根據《忠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忠委組發〔2017〕4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忠縣城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面向基層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總量控制、分單位分崗位報考、適崗位管理、公開遴選”的原則。
1. 總量控制。為確保全縣衛生計生工作的相對穩定,各申請遴選人員所在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實際,嚴格控制同意報考人數,以確保本單位工作的正常運轉。原則上各單位同意報考人數必須控制在本單位在編人員總數的20%以內。
2. 分單位分崗位報考。所有崗位實行分單位、分崗位報考,每位考生只能申請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3. 適崗位管理。遴選調入單位無相應級別崗位空缺時,遴選調入的人員只能低崗聘任,享受低聘崗位的相應待遇。
4. 公開遴選。遴選工作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遴選名額及范圍
本次有7個城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崗位遴選27名工作人員,具體單位、職位、名額及要求詳見《2017年忠縣城區衛生計生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崗位表》)。
三、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對象
公布的遴選崗位一律面向本縣鄉鎮(中心)衛生院、地名衛生院在編在崗人員,符合條件且經單位同意報考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 在鄉鎮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并達到服務年限的(經上級組織同意借調、上派學習的,其工作年限視為鄉鎮年限);
3. 近3年來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 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含全日制和國民教育);
5. 具有遴選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具有遴選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執業資格或職稱等其他條件(詳見《遴選崗位表》);
7. 具有與遴選崗位職位相同的個人身份。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各鄉鎮(中心)衛生院、地名衛生院領導干部;
(2)尚在試用期的;
(3)黨紀、政紀處間的;
(4)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處理的;
(5)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2011年以來公招至現單位工作未滿5周年的,訂單定向培養生工作未滿6周年的,參加遴選、調動等至現單位工作未滿3周年的;
(7)一年內報名參加縣內外公開遴選和招考超過2次的。
鄉鎮工作年限、任職年限、文化程度、服務年限、年齡等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8月31日。
四、遴選程序
(一)現場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自行下載《忠縣城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由本人工整填寫,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現場報名,報名時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相應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費50元。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擬遴選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達不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遴選名額或取消遴選名額。
特殊職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可以開考且不遞減指標,但考生筆試成績應達到本次遴選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劃定。
報名地點:縣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科
聯系人:樂興、盧兵
聯系電話:54401530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報考信息和提供相關證件,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5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報名時,縣衛生計生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發給《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1. 中醫類(包括中醫、中醫婦兒、中藥等崗位,不含忠縣醫院管理中心崗位)筆試科目:《中醫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中醫基礎理論、中藥學、方劑學、診斷學等基礎課);
2. 西醫類(包括臨床類別、口腔、護理、醫技等崗位,不含忠縣醫院管理中心崗位)筆試科目:《醫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解剖學、生理學等基礎課);
3. 忠縣醫院管理中心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年度考核結果為等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近三年年度考核有等次,每獲等次一次加1分,累計不超過3分。筆試加分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書面申請、年度考核證書、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逾期未辦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目分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