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福建思明區部分單位補充非編聘用人員招聘公告【招56人】
(六)此次招聘考試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詳見附件3)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請報考人員認真對照,確定符合條件后方可報名。
(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
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驗)。
(八)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九)廈門生源未就業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十)戶籍要求為廈門市的,不含在廈門市的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十一)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含中共預備黨員。崗位要求“中共正式黨員”的,應聘人員須為中共正式黨員。
(十二)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須實行公務回避。
(十三)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以上應聘人員3年內均不得報考我區編內或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
(十四)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十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和復習材料。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思明區人民政府網(www.siming.gov.cn)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區人社局督察人員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92-2667215。
本招聘簡章由思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廈門市思明區部分單位補充非在編聘用人員考試簡章(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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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