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竹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8人】
根據《關于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2012]106號),結合我縣部分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10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紀錄;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編在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1)
招聘崗位表中年齡計算日期為1月1日(如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出生于1987年1月1日后,依此類推)。
五、組織報名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9日上午8:30-下午18:00至2017年8月31日上午8:30-下午18:00。
2.報名地點:竹山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3.報名辦法:報名人員在今日竹山網、竹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填寫《2017年竹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到報名地點現場審核報名。通過現場審核人員繳納報名費100元。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應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急需緊缺、邊遠艱苦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人社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低于1:2。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