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龍馬潭區委組織部選調區黨員服務中心人員6名公告公告【招6人】
(三)測試
本次測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與擬選調人數原則上達到5:1比例,筆試成績僅作為確定取得面試資格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筆試后以成績高低按3:1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時間及地點將在報名資格審查后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2:1確定差額考察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納入考察。考察結束后,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提出擬體檢人員,筆試面試成績不作為最終確定選調人員的依據。
(五)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前被考察人員須出具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調動依據,不能出具的取消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比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選調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2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遞補
因體檢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符合選調條件的,經研究同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八)調動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經研究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區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紀檢員舉報或申訴。
舉報或申訴電話:0830-2522105。
(二)報名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對于報名后無法聯系上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四)本公告由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原標題: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關于公開選調區委黨員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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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
2017年8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