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南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45人】
為加強我縣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關于建立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方案和核準備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發[2011]5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公開選調45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選調計劃和崗位。本次選調計劃人數為45名(其中行政編制1名,全額事業編制44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衡南縣2017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術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衡南縣在編(含差額、自費事業)在崗工作人員(含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大編委會研究的特崗教師和招聘教師);
7、具備選調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2013年1月1日后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調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衡南縣黨政門戶網、衡南縣黨建網、衡南縣新聞網發布選調信息,發布時間:2017年8月9日-15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工作時間)
3、報名地點:衡南縣人社局八樓大會議室
4、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各單位文秘職位集中報名,統一考試。考生按總成績排名順序和崗位要求依次選定單位。
(2)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專業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證;個人信息與報考專業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選調資格。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須達到1∶3方可開考,沒有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崗位選調計劃。核減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報名報資格復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于選調全過程。在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村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時量為150分鐘。
①筆試內容:公共知識占50%,寫作占50%(文秘崗位公共知識占30%,寫作占70%),滿分為100分。
②筆試時間:8月26日;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8月25日。
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③筆試成績將在衡南縣黨政門戶網、衡南縣黨建網、衡南縣新聞網進行公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