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城口縣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為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21人】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進入體檢。體檢由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發〔2013〕193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日常學習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面試成績等。
九、選崗、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以招聘崗位分類,請考生注意保持通訊暢通。選崗按報考該崗位擬聘用人員面試成績高低為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即“選崗”),如面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2017年畢業成績(專業成績、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選崗。
單位選定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擬聘人員須按期將個人檔案提交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不按規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聘用。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須在城口縣服務6年以上,服務期間不得向招聘區縣外的其他單位流動。未達到服務年限的,按相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此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其他
考生對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相應報名單位。
原標題:城口縣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為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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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