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茶陵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4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4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4名。
招聘的具體條件、要求等詳見《茶陵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表》(附件1)。
報考人員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株洲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zzrsks.gov.cn)
茶陵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chaling.gov.cn)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chaling.gov.cn)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1年9月6日至1999年9月6日期間出生)
3、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專業設置以國家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2017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專業指導目錄》作為基本依據。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黨紀處分影響期未滿、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本縣在編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事考試網、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向社會公開發布,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株洲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zzrsks.gov.cn)
茶陵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chaling.gov.cn)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chaling.gov.cn)
招聘工作各環節信息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陵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8日。
3、報名地點: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會議室。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并如實填寫《茶陵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六、考試及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