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樂安縣全省中小學教師和特崗教師招聘擬聘及相關事項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發布的《江西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公告》、《江西省2017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精神,通過筆試、資格審查和面試、公示等程序,現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聘人員(詳見附件)
二、相關事項
1.體檢。以上110位擬聘對象請從本公告附件中下載《教師體檢表》,貼好本人照片和填寫好本人基本信息,于2017年8月8日早上6∶30帶本人身份證和體檢表空腹趕到樂安縣中醫院門診部四樓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院方據實收取),體檢辦法及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
2.開具調檔函。體檢后, 8月8日到樂安縣教育局人事股開具調檔函。各擬聘對象要持調檔函和報到證到存放本人人事檔案的單位(不清楚的可向報到證主送單位或自己所讀打聽)領取個人人事檔案或者辦理檔案轉寄手續。擬聘對象是本縣在職人員的,檔案已在縣教育局,不需調檔。
3.要上交的材料。8月15日上交以下材料:
(1)人事檔案。個人人事檔案在本人手上的8月15日上交到人事股,個人人事檔案已配送到樂安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需告知樂安縣教育局人事股,由樂安縣教育局人事股統一到樂安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
(2)報到證。非本縣在職教師的擬聘對象,需上交報到證。
(3)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核查。非本縣在職教師的擬聘對象,需在上交人事檔案時提供畢業證原件(高中教師崗位需提供學位證原件)、教師資格證原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未進個人檔案的需將該表一并上交。
4.選崗。城區中小學崗位擬聘對象于8月19日上午8點30趕到教育局四樓會議室選擇任教崗位。特崗教師擬聘對象于8月29日上午8∶30趕到樂安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選擇任教并簽訂聘任合同。根據《江西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公告》第四條和《江西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公告》第四條第三款,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確定擬聘人員并選擇具體任教崗位。
5.上崗。
(1)高中和幼兒園擬聘對象和有農村工作經歷的城區小學崗位擬聘對象,于8月25日向所選報到。(聯系人:縣一小袁校長13707942268,龔主任13517941226;縣二?。汉iL13970432973,楊副書記13870435069;縣三?。汗苄iL13979467990,陳副書記13870432786;縣四小:易校長13979491196,陳副校長13870475201;縣五小:詹校長13870433412,潘副校長13979491074;縣幼兒園曾園長13879475522,樂安一中:陳主任18079457956,戴副校長13607945899,樂安二中聯系電話:張主任18079457978,詹副校長15979595889)。
(2)特崗教師在8月31日攜行李到縣教育局一樓大廳等待來接人。
(3)無農村工作經歷的縣城小學崗位擬聘對象,需到農村支教1年,具體崗位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
原標題:樂安縣2017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和特崗教師招聘擬聘人員及相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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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