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業單位:2014上半年四川內江資中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93人】
七、考核
考核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棄的,報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
八、公示
各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縣考聘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由縣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和考核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報考同一職位以考生筆試和面試后的總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選擇職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選崗完畢后,因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的擬聘用人員,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按管理權限分別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考聘主管機關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要求有學位的,應同時獲得學位證書)和考聘崗位要求規定的資格證,超過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資格證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考聘單位報到。未經考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考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考聘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的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