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2014年山東省煙臺海陽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07人】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煙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煙人〔2007〕58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2014年海陽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詳見附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聘用體檢標準
(五)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6年1 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1984年1 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六)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要求,且學歷須為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3年、2014年畢業生報考不受戶口限制;煙臺市生源參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參加煙臺市招募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基層服務畢業生”),服務期滿兩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內(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含2012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應聘的,不受戶口限制。其他人員報考應具有煙臺市常住戶口。
(八)海外留學人員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后,可報考招聘同等學歷層次國家全日制統招畢業生的崗位。
(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條件。
面向基層服務畢業生招聘崗位僅限以下人員報考: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服務期滿兩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內(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含2012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應聘的基層服務畢業生。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應考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報考,須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報考的所有畢業生均須于2014年7月底前畢業。海外留學人員須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手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公開招聘人員的回避問題,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 部《關于印發<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11〕31號)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單位或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0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報考條件參加招考。在校期間或畢業后受過處分、處罰現仍未解除的不得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