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方城縣城區義務教育教師選調公告【招50人】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義務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根據《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方城縣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方政辦〔2015〕5號)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經教體局研究,報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調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任教。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按需設崗、定崗選調的原則。選調計劃直接確定到、到學科,按崗位報考,按崗位劃定分數線。
(三)堅持崗位聘用原則。被選調人員應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合同,根據調入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重新辦理職稱及崗位聘任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新聘任職稱與崗位工資待遇。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我縣鄉鎮在編教師(不含局直教師)。
三、選調崗位(、學科)及名額
(一)初中20名
1、縣實驗初中4名。其中:語文1名,物理1名,
體育1名,音樂1名。
2、縣一初中4名。其中:物理1名,化學1名,政治1名,地理1名。
3、縣二初中8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1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1名,地理1名,歷史1名,體育1名。
4、縣三初中4名。其中:語文2名,物理1名,化學1名。
(二)小學30名
1、縣第一小學1名:體育1名
2、縣第八小學9名。其中: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1名,體育1名,音樂1名。
3、縣第三小學3名。其中:語文1名,體育1名,音樂1名。
4、縣第七小學4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1名,音樂1名,美術1名。
5、縣第九小學3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2名。
6、縣實驗小學10名。其中:語文3名,數學2名,
英語1名,體育2名,音樂1名,美術1名。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遵守工作紀律,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勝任所報崗位教育教學工作。
(二)年齡條件
男50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證為準。
(三)教齡條件
教齡5年及其以上,近5學年連續在教學一線任教。
(四)學歷、專業及教師資格條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