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天柱縣事業單位吸收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第三次)
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天柱縣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2017年決定第三次公開吸收引進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17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引進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編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牽頭,天柱縣組織、紀委、編委、人社、教育、衛計等部門組成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職位有年齡限制(詳見附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含參加2016年、2017年度計劃已簽約的);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當前報名時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