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樂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6人】
5.體檢
以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體檢對象,如體檢不合格的,按報考該職位的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6.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由縣招聘辦在縣人民政府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欄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對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報縣政府審批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辦理聘用手續時間:另行通知。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三年,聘用期滿,因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續簽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辦法》(瓊府〔2004〕34號)執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聘用人員列入我縣事業單位編制,享受所在單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
四、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樂東黎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向縣招聘辦咨詢。時間安排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898—85523441(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舉報電話:0898—85523295(樂東縣監察局)
原標題:招聘公告(樂東縣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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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樂東黎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樂東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