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秋嶗山區中小招聘聘用制教師公告【招36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青人社發〔2017〕3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2017年秋季青島市嶗山區中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36人,詳見《2017年秋青島市嶗山區中小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筆試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得改報其他職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一)報名時間: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2017年9月1日-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嶗山區實驗小學(嶗山區銀川東路35號)。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1.《2017年秋青島市嶗山區中小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原件。
2.《2017年秋青島市嶗山區中小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誠信承諾書》(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
6.無業人員須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2015屆、2016屆、2017屆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須提交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出具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須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
以上各項證書均須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如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報名和資格審查的,逾期不再補報。對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有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對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證件或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嶗山區政務網(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