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安康市鎮(辦)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招聘公告【招320人】
9.藥學類專業(含藥學、中藥學)。考試內容主要包括藥理學、藥劑學、中藥學及藥事管理學等專業知識,以及衛生法律法規有關知識。
10.公共衛生類專業。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及專業知識、醫學綜合等,以及衛生法律法規有關知識。
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的應聘人員在專業能力考試成績上加3分,對取得執業醫師的應聘人員在專業能力考試成績上加5分。安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擬加分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并對外進行公示。
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與最低控制分數線,將于2017年9月下旬公布,應聘人員可登陸安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查詢。
考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招聘計劃、考試成績等情況綜合確定。
應聘人員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并列時,一并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各縣(區)應聘人員體檢由縣(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發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
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費按醫院體檢收費標準,由參加體檢的人員繳納。
(五)考察
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考察開始前,出現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等情形,從該崗位參加專業能力考試的人員中,依應聘人員專業能力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考察工作開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環節)所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于2017年9月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結果,由安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陜人發【2006】19號)規定統一辦理招聘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招錄崗位的確定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聘用人員須在鎮(辦)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連續工作8年以上。
四、紀律要求
為維護2017年安康市鎮(辦)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秩序,各縣(區)和考務機構,以及所有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要高度重視,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凡有違反法律法規、弄虛作假、泄密等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于擾亂招聘秩序或者弄虛作假、騙取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且三年內不得應聘全市各級事業單位。對在招聘中弄虛作假、不符合應聘基本條件或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應處理。
五、重要提示
1.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關注招聘的相關公告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以防止錯過相關招聘時間安排和出現遞補時無法聯系。所有通過本人電話或網絡告知可透漏試題、答案、的電話和信息,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如有發生,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體檢等安排以安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為準。
2.本次招聘專業能力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及相關用書。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勿輕信有關“安康市鎮(辦)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公開招聘考試”的電話、短信、微信、QQ、出版物以及培訓廣告的宣傳,以免上當受騙。社會上可能出現的假借安康市鎮(辦)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招聘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報名咨詢電話:0915-2295634
監督電話:0915-3212252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崗位咨詢電話: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上所留電話。
原標題:安康市2017年鎮(辦)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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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康市鎮(辦)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2017年安康市鎮(辦)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考試報名表.rar
安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