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文山州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招聘駕駛員公告【招30人】
為做好州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工作,經州人民政府批準,受文山州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委托,現將文山州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車輛駕駛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招聘崗位屬于非在編人員。共招聘30人,其中中巴車駕駛員10人,小車駕駛員20人。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品德、技術兼備,服務意識強的標準,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用。
三、招聘人員待遇
招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中巴車駕駛員月工資3500元,小車駕駛員月工資3000元。試用期結束經州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考核合格,并與委托管理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中巴車駕駛員月工資為4000元,小車駕駛員月工資為3500元。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五險”(單位繳費部分列入州級財政預算以予,個人賬戶繳費部分從本人工資扣繳);招聘人員實行績效管理,由用人單位制定績效管理辦法,每月從月工資中扣除500元作為績效工資,年終按照考核等級一次性發放。招聘人員差旅費按照文山州有關規定執行。
四、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文山州戶籍,男性,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米以上,初中及以上學歷。
2.中巴車駕駛員年齡在30—45周歲之間(1987年9月1日以前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小車駕駛員年齡在25—45周歲之間(1992年9月1日以前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認真負責,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報考中巴車駕駛員須持有A1機動車駕駛證,小車駕駛員須持有C1及以上級別機動車駕駛證;距初次領證時間5年以上。
5.駕駛技術熟練,駕駛記錄良好。
6.同等條件下,有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軍隊以及大型企業從事駕駛工作經歷者優先;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級別高者優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有違法犯罪記錄或有吸毒史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6.近5年內發生過本人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人員。
五、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駕駛技術考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公示—試用—辦理錄用手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8—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雙休日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文山市華龍北路2號州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一樓11號窗口,聯系人:胡恒源、李菲,聯系電話:2130140
3、參加本次招聘考試采取收費方式,每人100元,資格初審不合格者退還報考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