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伊寧縣招聘鄉村中小學及學前教師公告(第二次)
為順利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教學工作,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鄉村中小學及學前教師。招生簡章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在2017年特崗教師招聘中,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報名后直接錄用,優先選崗。
2.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函授學歷),學前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可放寬至普通全日制中專學歷。戶籍不限。
3.前期已參加報名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人員;
3.近3年來,在公務員、教師等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已被伊寧縣教師招聘錄取的人員不得再次報考,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同時解除原聘用關系。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品行良好,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5.招聘崗位學歷要求:
學前階段要求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小學階段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階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
6.招聘崗位普通話和MHK證要求:
能正確流利地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母語為漢語的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MHK等級水平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學科人員,普通話或MHK水平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如無普通話或MHK證件的,須在正式上崗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普通話和MHK等級證書;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7.教師資格要求:考生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如無教師資格證的,須在正式上崗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者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簡章
伊寧縣人民政府信息網(http://www.xjyn.gov.cn/)、杏鄉教育微信平臺、伊寧縣零距離公布。
(二)報名、資格審查、政審及面試
由人社、教育、紀檢監察等部門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同時根據政審情況予以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報名后現場進行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國家通用語言能力,對國家通用語言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票否決。
時間:2017年8月26日—8月30日
地點:伊寧縣建設路雙語幼兒園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