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滄源縣勐角民族鄉小學教師考試公告【招2人】
為充實勐角民族鄉小學師資力量,根據勐角民族鄉小學教師配備情況,我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原則,面向全縣招考部分學科教師。特擬定以下公開招考實施方案:
一、招考學科及名額
勐卡小學語文數學綜合崗位1名、勐卡小學學前教師崗位1名,共計2名。
二、招考對象及范圍
1、語文數學綜合崗面向全縣在職在編的小學教師招聘。
2、學前教育崗位面向全縣在職在編的學前專業教師招聘。
三、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身體健康。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40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教齡3年(2014年9月1日(含)以前參加工作)及以上,近三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特崗教師在鄉鎮任教滿6年(2011年9月1日(含)以前參加工作)。
3、受處間及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相應證明。
4、近三年來教育教學鄉鎮成績證明,需加蓋原公章。
五、招考方式
考試分筆試、說課、業績考核三環節進行:
1、筆試(40% )。
筆試內容為小學語文、數學基礎理論知識。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崗位1:3的比例進入說課環節。
2、說課( 30% )。
說課時間10分鐘,語文數學綜合崗內容為新課標人教版教材,學前教師說課內容為《語言》。說課教材、教師用書、說課課題現場抽題,教師準備30分鐘之后,現場完成說課。
3、業績考核( 30% )。
近三年來的成績每年占 10分,共30分。綜合崗位以縣級統測科目為準,學前崗位以本鄉鎮學年末考核為準,綜合崗位及學前崗位均與本鄉鎮同年級平行班相比。第一名 10 分、第二名9 分、第三名 8 分、第四名7分 、第五名6分、第六名 5 分、第七名4分、第八名3分、第九名2分 、第十名1分。
六、招考程序
1、參加招考教師填寫報名表,提交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
3、考試程序:
(1)筆試
(2)說課
(3)業績考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