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鹽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5人】
為滿足我縣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海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鹽委辦〔2007〕40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招聘職位戶籍、生源地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戶籍以2017年9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為高考入學時戶口所在地。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戶籍不限。
3、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為:海鹽縣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4.面向海鹽戶籍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海鹽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招聘崗位工作。
2、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1年9月11日至1999年9月11日期間出生)。在(一)中所列的第2條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報考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以及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見附表)。
4、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認可)。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5、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17年9月1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招聘崗位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至2017年9月11日工作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7、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待遇
聘用后按國家規定享受事業單位相關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計劃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注冊報名。時間:2017年9月11日9時—9月14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http://bk.jxkp.com)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聘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名崗位。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9月15日-9月17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
3.查詢并再次報名。時間:2017年9月18日0時-9月19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9月19日17時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20日17時。
4.繳費確認。時間:2017年9月18日9時-9月21日16時。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確認,考務費每人8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具有碩研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崗位,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人數2倍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專設殘疾人招聘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人數2倍的,取消招聘計劃)。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本次公開招聘計劃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http://bk.jxkp.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