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巢湖市槐林人民政府招聘公告【招2人】
根據巢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巢政辦〔2017〕29號)文件精神,為更好地履行基層民政部門在新形勢下的工作職責,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解決民生和脫貧攻堅中兜底的重要基礎性作用,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民政所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民政所工作人員2名。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重聽、色盲和其他傳染性疾病,無殘疾、心理素質好、責任心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熱愛基層工作;
報名須大專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
曾違反人事考試紀律。
招聘原則與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考生自愿報名、考試(筆試和面試)、體檢、政審、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報名方式:此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8月30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槐林政府民政辦。(注意事項: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5:5折合成綜合成績,由槐林政府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招錄人數1:1.5確定體檢名額,費用由槐林人民政府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考察環節。民政所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機關事業人員。
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審查。因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額的,等額遞補。
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槐林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
聘用:公示期滿后與槐林人民政府正式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待遇。
民政所工作人員年薪3.5萬元(含五險)。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2、本公告由槐林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51-88729446
原標題:槐林人民政府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槐林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