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溫江區事業單位公共行業類招聘公告【招3人】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注冊報名后須提交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在報名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溫江區負責。
4.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四川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和網絡提示及時繳納筆試費,筆試費50元/科,2科共繳費10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并繳納筆試費后,應聘人員應及時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溫江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共行業類)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1份以備原件校驗時使用。繳費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注冊的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必須按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報名。《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溫江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共行業類)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必須如實、詳細、準確填寫。
2.應聘人員本人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崗位資格條件完全相符,若與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
3.應聘人員應提供崗位應聘資格條件中其他要求相應的證明材料。
4.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或多崗位報名。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造成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5.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考單位或資格審查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或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在征得溫江區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9月12日前在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中“人事招考”欄上公告。
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7年9月15 日前的工作時間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應聘人員考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9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折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舊版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并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以及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溫江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共行業類)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確為大學生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在鄉鎮(街道)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和志愿者計劃協議書、年度考核證明及服務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待報名并繳納了報名費后,于2017年9月8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有效證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溫江區海科大廈60220房間(溫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才開發科)備案審查辦理加分手續(加分審查聯系電話:028—82726276)。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溫江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共行業類)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待報名并繳納了報名費后,于2017年9月8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有效證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溫江區海科大廈50302房間(溫江區)備案審查辦理加分手續(加分審查聯系電話:028—82722089)。
報考面向經組織選派服務溫江區城鄉基層項目的大學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應聘人員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于10月13日前在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中“人事招考”欄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7.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8.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報考資格。
(二)原件校驗
1.原件校驗通知:根據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原件校驗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原件校驗)。
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中“人事招考”欄上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溫江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共行業類)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1份,交驗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原件校驗要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或未提供有關資料不能進行原件校驗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4.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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