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佛山市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選調公務員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選調1名公務員。現將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
佛山市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科員1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本次選調對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2、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3、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優先。
三、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且有意者,請于2017年9月29日前將材料寄至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水務綜合科,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高明大道東380號,郵編:528500。聯系人:陳肽洧;聯系電話:0757-88212000;(截止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
報名者請提供報名表(原件一式兩份并貼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戶口簿、公務員身份證明(公務員登記表)、個人職務職級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紅底照片4張,并附近期生活照1張。
四、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將根據職位要求,對報名者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確定考試人員名單。未進入考試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四)考察:我局干部考察組到初步選調對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察,主要聽取所在單位的鑒定意見和群眾的意見、查閱其人事檔案等。
(五)轉任: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調對象,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原標題:佛山市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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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
2017年8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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