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遼源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65人公告(公告【招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定的意見》(吉廳字〔2012〕3號)、《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的實施意見》(遼辦發[2010]40號)精神,現將遼源市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7年全市(除東豐縣外)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51名。其中市直136名,龍山區28名,西安區31名,東遼縣156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遼源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根據省政府關于下放權限的文件精神,東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見《2017年東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0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30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間出生,可不受崗位要求年齡限制)。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8月30日。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職業資格等條件,詳見《2017年遼源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3.招聘崗位條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正在接收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7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特崗教師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