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昌樂縣招募困難高校畢業生參加公益性崗位公告【招15人】
按照濰坊市人社局、濰坊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政府購買社區管理等公益性崗位幫扶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濰人社〔2013〕109號)精神,根據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募困難高校畢業生參加公益性崗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則
本著公開、公平、自愿原則,優先安置困難高校畢業生。
二、招募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益性崗位為國稅局基層協稅員崗位,主要在國稅基層分局偏遠地區從事協稅工作,全縣計劃招募15人。
三、招募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對象
1、具有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特困家庭優待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證》、《農村最低生活證》、建檔立卡貧困戶或零就業家庭的畢業生;
2、畢業滿一年未繳納企事業保險且持有《就業創業證》的畢業生(具體查看其繳納社會保險情況)。
(二)招募條件
1、昌樂戶籍或昌樂生源,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大專畢業生限會計、計算機專業。
3、品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較好的普通話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學習能力。
4、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能勝任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上學期間受相關處分未解除或因處分不能在規定學制內獲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募辦法及程序
(一)招募辦法
1、對持有《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特困家庭優待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證》、《農村最低生活證》、建檔立卡貧困戶或零就業家庭的畢業生進行第一輪次優先招募;
2、畢業滿一年未繳納企事業保險且持有《就業創業證》的畢業生(具體查看其繳納社會保險情況)進行第二輪次招募;
3、以上二個輪次報名的畢業生均參加統一筆試,按招募輪次優先錄取。若第一輪次報名人數超過崗位需求數,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進行選拔。
(二)招募程序
此次招募工作,采取現場報名、考試、體檢、公示等步驟實施。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1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報名地點: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綜合服務中心二樓大廳(昌樂縣方山路與昌盛街交叉路口東北角)。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攜帶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薄和困難高校畢業生相關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各1份,《昌樂縣公益性崗位招募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5張,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招募公益性崗位人員免收報名費。
2、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形式。命題、閱卷等均委托外地考試機構承辦。筆試成績在昌樂人社局網站和中國·昌樂門戶網站(http://www.changle.gov.cn)予以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名單。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3、體檢和公示
體檢: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對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報考崗位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擬招募人員實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由用人單位負責具體日常管理,并與招募人員統一簽訂勞動合同,每年一簽,最長不超過三年,協議期滿后自主擇業。協議期間,如落實其他工作單位,可提出解約申請,經批準可解除協議。公益性崗位用工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其他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2、崗位工資每人每月2160元。按規定統一為招募人員繳納企業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上述各項保險按規定比例應由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負擔,從崗位工資中扣除)。
六、其它
招募工作實行公開化、透明化,考試結果及時對外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反招募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將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報名咨詢電話: 6270951 6232946
原標題:昌樂縣2017年招募困難高校畢業生參加公益性崗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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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