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鄭州市鞏義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調整公告
鞏義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結束后,因部分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決定調整或取消部分崗位招聘計劃。具體情況如下:
(一) 調整以下崗位招聘計劃
1、城鄉規劃中心所屬財供事業單位(城市規劃、道路交通專業)崗位調整為1人;
2、水利局基層水利服務中心(水利類專業)崗位調整為 3人;
3、衛計委飲用水檢測中心(衛生檢驗、食品檢驗等檢驗類專業)崗位調整為1人;
4、法院所屬事業單位(法律專業)崗位調整為4人;
5、新華辦所屬事業單位(城市規劃、傳媒、統計、文藝、物業管理專業)崗位調整為1人;
6、新中鎮所屬事業單位(旅游、城建規劃類、工程預算類、農林水利類專業)崗位調整為1人;
7、西村鎮所屬事業單位(土建類、交通運輸類、環保類專業)崗位調整為2人;
8、芝田鎮所屬事業單位(環保、安全、統計、文秘專業)
崗位調整為1人;
9、回郭鎮所屬事業單位(土木工程、工民建、環保、園林業、金融專業)崗位調整為4人;
10、夾津口鎮所屬事業單位(城建、規劃、環保專業)崗位調整為2人;
(二) 取消以下崗位招聘計劃:
1、 紫荊辦所屬事業單位(城建專業);
2、 米河鎮所屬事業單位(土地管理或城鄉規劃類、交通工程或工民建專業);
3、 小關鎮所屬事業單位(農林水、城建、統計、安全管理專業);
4、 站街鎮所屬事業單位(城建、農林水利、環保專業);
5、 康店鎮所屬事業單位(統計、農林水、城建、旅游類專業);
6、 北山口鎮所屬事業單位(土木工程、城市規劃、城市建設、水利水電、環境保護專業);
7、 魯莊鎮所屬事業單位(土木工程、農技、城市規劃專業)。
報考以上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考生:如本人符合其它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可到原報名點申請調整報考崗位(只能調整一次);如本人不符合其它招聘崗位條件的,可到原報名點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調整報考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的,請本人務于2017年8月31日(下午15:00-18:00)和9月1日(上午8:00-12: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考務費繳費票據到原報名點申請辦理,逾期不再辦理。
原標題:關于鞏義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招聘崗位的調整公告
2017年8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