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浦江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7人】
(七)資格復審和面試
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放棄復審以及復審不合格的,相應職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攜帶報名表(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以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退伍軍人應提供退伍證。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基本知識的掌握及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思維反映能力和氣質風度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上山遺址博物館講解員崗位采取專業化面試,按招聘名額1∶6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名額出現1:1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八)總成績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九) 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有小數的四舍五入)。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和辦法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和聘用資格,相應職位不再遞補。
體檢結束后,從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辦法進行,由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體檢合格人員名單中進行遞補。
(十)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三、其它事項
1.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對違紀違規行為,按《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要求,上報浙江信用網予以公布。希望廣大應聘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應聘,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2.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等的計算,截止到2017年9月1日。
3.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4.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原則上不能低于3年,在縣內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
5.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體檢入圍人員及體檢結果、擬聘用人員等信息均在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pjhrss.gov.cn)、浦江縣人才網(www.pjren.com)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6.應聘人員對本次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9—84183375。本次公開招聘有關專業、學歷、學位和工作經歷等具體問題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一覽表。
原標題:2017年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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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