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駐馬店市上蔡縣購買城市管理服務崗位公告【招50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城市管理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參照省市“政府購崗”有關文件精神,全縣購買“城市管理服務崗位”50個,在上蔡縣綜合執法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其中,復退軍人30名,計算機類專業2名,文秘類專業2名,法律類專業2名,財會類專業2名,不限專業12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復退軍人須高中及以上學歷,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須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在18周歲(1999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0周歲之間(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與應聘:
1、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進行調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內的;
3、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
4、在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已就業人員;
5、近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法律規定事業單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和體檢、考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9月8日至9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報名地點: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縣新汽車站對面)。
3、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憑本人有效證件(復退軍人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入伍通知書、退役證等證件,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到報名地點報名。上述證件須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各上份。
報名時填寫《2017年上蔡縣城市管理服務崗位吸納復退軍人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個人報名登記表》,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監察局、縣公安局共同組織審查報考人員相關證件,確定報名資格。
報名與參加筆試、體檢、考核考察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如報名人數與該招聘崗位數量達到或達不到1:1的,直接體檢和考察考核。
2017年9月15日,報考者本人持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統一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成績按復退軍人和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兩個區段和不同崗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所報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學歷高者優先;如學歷仍相同,對并列人員再次進行筆試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考核人員。
(三)體檢
筆試成績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照各崗位的招聘數量,從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
體檢結束后確定考察考核對象名單。名單一經公示,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空缺名額均不再遞補。
(四)考察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考核對象。具體考察考核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制定的考察考核工作方案組織實施。
(五)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2017年上蔡縣城市管理服務崗位吸納復退軍人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聘用合同》,并及時安排上崗。
四、工資待遇及福利
(一)城市管理服務崗位待遇分為崗位基本工資和社會保險補貼兩部分。工資待遇為大專及以下學歷的1750元/月,本科學歷的1850元/月,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1950元/月,社會保險補貼按規定由縣財政繳納單位繳費部分,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聘用合同期內,每服務滿一年月工資待遇增加100元。
(二)城市管理服務崗位就業聘用合同每年簽訂一次,期限一年。第一年試用期為3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單位需要和個人表現,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員在城市管理服務崗位服務期間實行人事代理,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免費管理交辦理相關手續,黨、團關系轉至用人單位。在城市管理服務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且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被機關事業單位錄取聘用的,工齡連續計算。
(四)聘用人員在服務崗位工作期間,享受職工休息休假和法定節假日所規定的休假休息權利。
(五)聘用人員在服務崗位工作期間,有創業意愿的,可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畢業生創業政策給予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等創業扶持。
(六)建立年度考核機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方案由上蔡縣扶貧和城市管理服務崗位吸納復退軍人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上蔡縣購買城市管理服務崗位實施方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