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招聘屬下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5人】
為加強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下稱區政務辦)干部隊伍建設,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屬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從化區政務服務中心是經區編委同意設立的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屬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區政務服務中心前臺綜合受理和統一窗口出件管理工作,同時承擔原從化市投資企業(項目)審批代辦服務中心的各項職能。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詳見附件《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2017年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招聘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執行。
三、招聘對象
(一)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7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保險繳費記錄顯示已就業者除外)。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在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將在2017年底前畢業或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2017年應屆畢業生。
(二)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其他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單位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由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2017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在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在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或我國駐外機構的有關證明材料;
3、社會人員報考須于資格審核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版)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4、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計算年限計算以2017年9 月30日為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