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汝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縣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選聘公告【招5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文件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縣政府辦下屬事業單位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單位決定面向汝城縣范圍內公開選聘文秘人員4名,計算機人員1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聘職位
擬選聘縣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文秘人員4名,計算機人員1名。選聘對象為汝城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副科級以下(不含副科級)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有事業心和責任感。
2.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年齡、身體和其他條件:
(1)報考人員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進入汝城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報考年齡要求: 35周歲以下( 1981年9月5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選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后面的《汝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信息表》;
(5)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9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含試用期不定等次)的。
3.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程序和辦法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7年9月13日-9月15日
2.報名地點:汝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工室(A367)
3.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需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相關資質證明、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張;
(3)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需出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證明。
4.本次考試不向考生收取考試費。
5.報名結束后,筆試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給《筆試準考證》。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3)公開選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特殊情況下視報名情況,由選聘單位報請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可降低開考比例至1:2。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者取消選聘崗位。
6.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與寫作》,公共基礎知識與寫作部分比例各占50%,考試時間150分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定(見《筆試準考》,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