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東莞市長安鎮招考聘員公告【招28人】
三、考試方式
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1、筆試
招聘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通知。每一個崗位符合資格條件人數需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若未達到每一個崗位1:3的比例,招考崗位減少或不開考。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2小時。在筆試成績入圍者中,從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評委領導小組由5-7人組成。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錄用資格的,相應職位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五、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招錄人選,在長安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招錄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簽定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七、有關問題說明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長安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咨詢電話:85533913—485
原標題:長安鎮2017年公開招考聘員公告
點擊下載>>>
長安鎮人民政府人事辦公室
2017年8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