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思明區嘉蓮街道辦事處社區網格員補充招聘公告【招10人】
3.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總分當天公布在考場外公告欄上,應聘人員也可登錄廈門人才網查詢。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人選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按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重新進行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1寸證件彩照由嘉蓮街道辦事處組織到指定的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嘉蓮街道辦事處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或嘉蓮街道辦事處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獲得批準后由應聘人員在嘉蓮街道辦事處監察人員的監督下從具有資質條件的醫院名單(不含體檢醫院)中抽取復檢醫院。復檢只有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
3.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并由嘉蓮街道辦事處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后報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嘉蓮街道辦事處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的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綜合總分成績保留一年(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滿日起一年內崗位出現空缺時,由嘉蓮街道辦事處提出意見,報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該批次該崗位綜合總分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思明區政府網、廈門人才網公示3天。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嘉蓮街道辦事處與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項
(一)工資及待遇:試用期滿后工資、福利待遇按社區工作者工資福利有關規定執行,月工資約3600元(已扣除按規定繳交的社保等費用),并按規定繳交社醫保、公積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市、區有關標準執行。
(二)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2018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學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受聘報考崗位即構成本簡章第四部分第九項回避關系情形的人員;
5.經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戶籍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7年9月1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如: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2年9月1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四)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須是國民教育學歷。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人員提供報到證;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上述認證最遲須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試資格。
(六)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廈門生源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八)戶籍要求為廈門市的,不含在廈門市的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九)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須實行公務回避。
(十)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以上應聘人員3年內均不得報考我區編內或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
(十一)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十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和復習材料。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人才網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嘉蓮街道辦事處監察人員的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92-5539319(街道)。
本招聘簡章由嘉蓮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廈門市思明區嘉蓮街道辦事處補充社區網格員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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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思明區嘉蓮街道辦事處
2017年9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