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員公告【招1人】
三、考試流程及辦法
(一)資格復審。學院人事處在考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未通過的不得參加考試。復審要查看的原件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其他重要證書證明;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統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和畢業生就業協議;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考試方法:專業技能測試、面試;
采用專業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教師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采用試講方式。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在合格線內按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其面試合格線為60分。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分數分別按50%、5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綜合總分為考試成績。
(三)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具體時間及要求由學院人事處另行通知。
四、聘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崗位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應聘人員同時應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經學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公開招聘欄目予以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學院人事處為其辦理有關人事代理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
五、招聘政策咨詢
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9-86335039、86335038
聯 系 人:馬老師、金老師
六、招聘工作監督
中共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學院監察審計處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519-86335067
聯系人:彭老師
原標題: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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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代理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docx
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9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