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寧波市國資委招聘市屬企業監事會專職監事公告【招5人】
為切實加強委機關監管工作力量,按照公開、公平、競爭和擇優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監事。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額
招聘3-5名專職監事(企業身份)。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2、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溝通協調和文字表達能力,能夠獨立開展工作;
3、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具有財務、審計和管理等實際工作經驗和相關專業能力,且從事財會專業工作或經濟工作6年以上;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上述從業、任職資格取得的時間均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法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7年9月11日9時-2017年10月9日17時。
報考者登錄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寧波市國資委公開招聘市屬企業監事會專職監事公告”,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請報考人員務必嚴格按照報名系統有關要求認真填寫,凡不符合報名系統要求導致無法通過資格初審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請報考人員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填報信息與真實證書、證件等不相符合而導致無法通過資格復審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1日。
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將不再對報考人員開放。
3、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10月12日9時-2017年10月13日17時。
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達到20人,進行筆試,少于20人則直接進入面試環節。所有命題均委托第三方機構。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以閉卷方式進行,卷面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10月15日上午9時至11時,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通知到考考生,同時通知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如沒有進行筆試,則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國外學籍)、招聘條件中的相關資格證書、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等相關證件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如有未參加或未通過資格復審者,根據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資格復審后,通知面試時間地點。
3、面試
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按百分制計分,重點測試勝任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不遞補。
(三)考察、體檢
若經過筆試程序,根據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確定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若未經過筆試程序則根據面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合格后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組織體檢。
(四)依法聘用
根據考試、面試和考察情況,經黨工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選,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最終聘用人數和人選由市委國資工委研究確定。
四、有關政策和待遇
(一)應聘人員如被聘用,應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事檔案等由市國資委管理。
(二)聘用人員的身份為企業編制,實行合同管理,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每期3年(含試用期半年),聘用期滿如工作需要經考核稱職的,可以續聘;考核不稱職的,不再續聘。
(三)此次被錄用人選,薪酬參照四級專職監事標準執行,年薪14萬(稅前),具體工作由市國資委統一安排。
原標題:寧波市國資委公開招聘市屬企業監事會專職監事公告
寧波市國資委
2017年9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